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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退职):离岗退养与退休有何区别?

添加时间:2014年6月9日   来源: 北京劳动纠纷律师     http://www.bjldlvs.com/
根据劳动部《关于严格掌握企业职工退休条件的通知》(劳险字[1988]3号)规定,企业接近退休年龄的职工,要妥善安置,因年老体弱不能坚持正常生产工作的,可以实行离岗退养。离岗退养期间工龄连续计算,按一定比例发给生活费。离岗退养职工到达退休年龄时,再按国家有关规定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发给退休费。
根据《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1993年国务院第111号令)规定,职工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由企业发给生活费。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离岗退(休)养一般是指职工在接近正常退休年龄(一般为五年)时,因年老体弱不能坚持正常生产工作,或因企业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而退出工作岗位,由企业按月发给一定的生活费。离岗退养是目前解决企业富余人员过多的一项措施,职工离岗退养并未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而退休是当职工达到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时,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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