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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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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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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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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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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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时间: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定残的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以实际减少的收入。
无固定收入的最近三年平均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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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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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时间: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止。
护理费: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没有收入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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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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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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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伙食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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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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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的受害人,可以适当主张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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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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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诉法院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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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辅助器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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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因伤致残后为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置生活自助器具(如轮椅、假肢、义眼等)需要支出的费用。赔偿标准按照普通适用原则,如伤情有特殊需要,可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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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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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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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扶养人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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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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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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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对与死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的财产损失赔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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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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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市,同样没有最低的赔偿规定和最高的赔偿限额,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酌情判定,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掌握在5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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