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简介
业界动态
业务范围
工伤赔偿
劳动纠纷
案件分析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首页 > 律师文集 >

劳动纠纷

业界动态业务范围工伤赔偿劳动纠纷案件分析保险(医养生失)人身伤害劳动就业劳动法规劳动保障婚姻家庭
搜索律师文集
关键字
法律援助
电话:13164264137
联系人:马红雪
北京 北京

单位拒不安排带薪年休假,劳动者应该如何维权?

添加时间:2014年8月15日   来源: 北京劳动纠纷律师  Tags: 劳动者   http://www.bjldlvs.com/
 

带薪年休假(Paid Annual Leave)简称年休假,是指劳动者累计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休息。这是劳动者的权利,但有时用人单位会忽略劳动者的这部分权利,不安排其年休假,或拒绝安排其年休假,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应该如何维权呢

首先、劳动者要明确实年假天数,劳动者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二、劳动者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况,劳动者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劳动者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劳动者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劳动者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劳动者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三、用人单位拒不按排劳动者休年休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四、用人单位拒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劳动者维权的途经,1、劳动者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该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执行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行政处理决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

欢迎大家分享、转载,想获得更多法律信息,解决您在公司运行、劳动管理、劳动争议、人身伤害方面遇到的法律难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与我联系,马红雪律师将亲自为您排忧解难:

1、             马红雪律师电话:13164264137。

2、             马红雪律师QQ号:2985655245。

3、             马红雪律师公众平台,在公众号中搜索mahongxue_lawyer,或扫描此二维码单位拒不安排带薪年休假,劳动者应该如何维权?

4、             马红雪律师个人微信,在添加朋友中搜索mahongxuelawyer,或扫描此二维码单位拒不安排带薪年休假,劳动者应该如何维权?

 




首页 | 律师简介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北京劳动纠纷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264137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