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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什么标准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和生育医疗保险费

添加时间:2014年10月16日   来源: 北京劳动纠纷律师     http://www.bjldlvs.com/
  用人单位和职工按什么标准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和生育医疗保险费?
  答:用人单位和职工按下列标准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和生育医疗保险费:
  (一)综合医疗保险费,在职职工按缴费基数的8%缴交,其中用人单位缴交6%,在职职工个人缴交2%;第六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退休人员,由市社会保险机构按缴费基数的11.5%缴交,费用从基本养老保险共济基金中列支;第六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退休人员,,上原用人单位在职工退休前一次性按缴费基数的11.5%*12个月*18年缴足;
  (二)住院医疗保险费,第六条第三款第一项规定的在职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0.8%缴交;第六条第三款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人员,由市社会保险机构按缴费基数的0.8%缴交,费用分别从基本养老保险共济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三)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按缴费基数的0.5%缴交;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按缴费基数的0.2%缴交。除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缴交外,其他人员的缴费渠道和缴费方式按前两项规定执行;
  (四)生育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0.5%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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