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简介
业界动态
业务范围
工伤赔偿
劳动纠纷
案件分析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首页 > 律师文集 >

保险(医养生失)

业界动态业务范围工伤赔偿劳动纠纷案件分析保险(医养生失)人身伤害劳动就业劳动法规劳动保障婚姻家庭
搜索律师文集
关键字
法律援助
电话:13164264137
联系人:马红雪
北京 北京

工伤生育可享社会保险补贴

添加时间:2015年3月24日   来源: 北京劳动纠纷律师     http://www.bjldlvs.com/
       经省政府同意,省劳动保障厅等日前向全省各地转发了财政部和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并开始实施。
  据介绍,此次我省下发的就业再就业资金补助的“新规”中,社会保险补贴除了《通知》规定的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外,把工伤和生育保险也列入社会保险补贴项目范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企业除了各类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范围扩大到了吸纳就业困难对象的各类企业和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企业。
  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和被征地农民从事保洁、保安、保绿、家政等服务性工作,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务派遣企业,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也享受全额社会保险补贴。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可享受为期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直接发给申请者本人。如果是比照企业参保缴费的,享受全额社保补贴。上述企业或岗位的社保补贴均不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首页 | 律师简介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北京劳动纠纷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264137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