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李某下班后骑自行车回家,途中决定到他家附近的菜市场买菜,不料途中不慎跌落路旁沟内受伤。李某要求对其所受伤害认定工伤,劳动部门不予认定,李某将劳动局诉至法院。
【马律师说法】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李某虽然是在下班买菜的途中受到的伤害,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中关于上下班途中的规定,但其所受伤害并非因交通事故造成,故其所受伤害不属工伤。
在上下班途中受伤,属于工伤的必须要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第一,在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受到伤害为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像李某这样上下班途中受伤,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况,还有很多,例如: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劳动者承担主要责任。上下班途中发生单方交通事故。上下班途中被第三人殴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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