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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别忘了签合同 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添加时间:2014年6月9日   来源: 北京劳动纠纷律师     http://www.bjldlvs.com/
  春节刚过,又到了找工作换工作的高峰期。新到一个公司,最不能马虎的就是劳动合同了。那么试用期要不要签劳动合同呢?很多大学生、外来工都不怎么明白。广州市劳动保障部门表示,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试用期不仅要签劳动合同,而且试用期有多少个月都是有讲究的。
  劳动合同期限内必须包括试用期
  案例:将于今年7月毕业的大学生小玲,已经与一家企业达成就业口头协议,不过公司要求小玲从现在开始进入公司上班,表示这段时间可以作为一年试用期的一部分。至于正式的劳动合同,则要等小玲试用期结束成为正式员工的时候再签。
  在法律基础课上,小玲曾学过,企业使用员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但是自己不过是试用期,不签合同似乎也有道理。这合同到底该签还是不签,小玲向本报咨询。
  解答:广州市市劳动保障局有关专家明确表示,“使用员工就必须签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在30日以上不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双方可以不约定试用期限,也可以约定试用期限,但是试用期必须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而且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试用期的长短,也不是单位说了算,比如小玲的单位说工作头一年为试用期,这是不妥当的。按国家有关法规,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另外,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签劳动合同利于保护劳资双方
  案例: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却约定3个月或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之后,用人单位认为试用合格,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就解除劳动关系。
  解答:广州市市劳动保障局有关专家表示,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是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一说。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同样应该依法为员工参加社保,一些单位以试用期为理由而逃避给员工参加社保,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其实,试用期签劳动合同不仅可以保护员工,对于用人单位同样也是一种保护。如果用人单位只约定试用期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不存在试用期,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将按照事实劳动关系进行处理。因为这种事实劳动关系因没有合同约定期限,就不存在终止合同,而只能比照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专家提醒说,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实际上也可保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切莫自作聪明,以为不签合同就可逃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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