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关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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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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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劳动纠纷律师 http://www.bjldlvs.com/
19.增值税有哪些变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中,将销售货物的起征点幅度由现行月销售额600-2000元提高到2000-5000元;将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幅度由现行月销售额200-800元提高到1500-3000元;将按次纳税的起征点幅度由现行每次(日)销售额50-80元提高到每次(日)150-200元。
20.营业税有哪些变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中,将按期纳税的起征点幅度由现行月销售额200-800元提高到1000-1500元;将按次纳税的起征点由现行每次(日)营业额50元提高到每次(日)营业额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