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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北京

农业职业资格证书,就业“通行证”

添加时间:2014年11月16日   来源: 北京劳动纠纷律师     http://www.bjldlvs.com/
    当前,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任务十分繁重,就业形势不容乐观。目前有1.5亿多农村劳动力需要转移,未来五年每年还将新增劳动力600万人。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和二、三产业转移,不仅需要必要的职业培训,更需要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进入劳动力市场的“通行证”。
  实践表明,熟练掌握1—2种特种生产技能,有利于在优胜劣汰的竞争中发展;在就业准入行业可获上岗资格。由于地区发展不平衡性,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中就可以进入优质农业劳动力市场,作为专业人才向需求该专业人才的地区或农业企业流动,从而取得较高的劳动报酬。山东寿光的蔬菜、果树种植能手,被西部聘为技术指导,年收入高达2万—3万元。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生产经营者,在推广新品种、新技术中会大大增加客户的信任度。在国有、集体单位工作的农业技工、技师、高级技师可享受相当工业技工、技师、高级技师的同等待遇。
  在已颁布的14个农业行业就业准入职业中,严格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用人单位在招用实行就业准入职业的劳动者时,须从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同时实行职业资格证书与工资待遇及各种优惠政策相挂钩。在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农资市场等关系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相关职业领域,以及技术性强、服务质量要求高和关系到广大消费者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职业领域也要稳步推行就业准入制度。持证上岗,已是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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