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今日,由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主办的《中国劳动保障蓝皮书》发布会在北京举行。
蓝皮书指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项规定了“48小时”界限,而且在界限内外有巨大的待遇差异。这样的政策规定,给了工伤职工家属一个残酷的选题,即或者坚持治疗,失去工伤待遇,或者放弃治疗,保有工伤待遇。而无论如何选择,对工亡职工家属都是一种伤害。现实中,确实存在放弃治疗、保工伤待遇的情况。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享受同等的工伤保险待遇。
蓝皮书认为,应该明确和细化”48小时“的规定,特别是对突发 抢救 死亡情形的各个环节认定依据、证明材料、出具证明单位等进行明确,以增加可操作性,减少工伤认定结论的差异化。同时,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做出较为宽泛的规定,比如规定:经抢救后依赖呼吸机等辅助设备维持生命的,不受”48小时“的限制,以利于对职工生命的保护。
据悉,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直属社会公益性科研机构。
编辑:刘恩峰 艾峥校对:陆爱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