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规范企业劳动争议调解行为,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引导劳动者理性维权,从县情出发,多措举措,扎实推进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
一是加大宣传。充分利用人社局网站和新闻媒体,印发相关文件,在全县各乡镇和企业营造浓厚的建设氛围,明确时间和要求,按规定建立基层调解组织。
二是加强指导。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成立督查小组,深入各单位现场指导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立情况,对已经建立但不符合规定的进行及时调整,对没未建立的责令限期建立,确保了该项工作取得成效。
三是完善功能。局劳动争议调解专职人员定期对各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业务人员工作能力,积极应对劳动争议多样化、复杂化形势。
四是注重实效。遵照平等、自愿、合法、公正和及时的原则,力求将劳动争议化解在企业内部,化解在基层,充分发挥企业调解组织的作用,切实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努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