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北省涉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实行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保障监察联合办案制度,使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稳步上升,从而有效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目前,该县156家企业的3.76万名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2%,其中今年新增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33家,涉及职工3256人,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增加2323人。同时,解除劳动合同389人,督缴社保费850万元,监督审查集体劳动合同8家。
该县民营企业中农民工所占比重达85%,但过去不少企业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为其办理各类社会保险手续,导致农民工权益不能得到很好保障、劳资纠纷日益增多。针对这种局面,该县推行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分设、合署办公、人员并用制度。对违法侵权和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开路、监察断后,宜监则监、宜裁则裁,因案制宜、监裁并举”新机制,加大了行政执法与调裁力度,缩短了办案期限,既体现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又扩大了监察范围,惩处了违法行为,维护了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不久前,该县一家公司的152名职工上访,要求落实近两年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待遇。该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仲裁、监察机构介入此案后,经调查分析案情,实施监裁并举,由该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违法事实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协调有关部门对其账户和现金进行财产保全。与此同时,该县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职工申诉,立案审理。这种“监裁并举”的措施不但促使该公司法人和股东们认识到行为违法,而且也使案件很快得到圆满解决。
此外,该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今年还深入企业、生产一线宣讲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围绕《劳动合同法》的深入贯彻实施,重点就规范用工、职工参保等问题,与民营企业管理者推心置腹交换意见,达成共识。
该县 “监裁并举”、依法监督检查用工制度的强大态势,有力地推进了《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目前,该县一些企业主动新签、续订劳动合同,并积极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尽力做到全员参保,全面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实现了员工、企业、社会“三赢”的良好局面。比如,该县天利煤化公司负责劳资的经理牛星亮参加了由涉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举办的《劳动合同法》培训后,很快分3批与581名职工全部签订了劳动合同,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