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不断强化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注重源头防范,提升调处能力,全区劳动争议案件调解率达到67%,保障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一是加快建立调解组织。该区不断加强街道镇调解组织建设,对企业比较集中的经济开发区的调解组织进行重点建设,截至目前,在全区15个街道镇人社所、160家规模以上企业建立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按照“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原则,将争议案件处理在发生前、发生时、发生地。用人单位发生争议,首先由单位或部门调解,再由街道镇调解,若不能调解,最后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调解。二是加强案件预防和监控。该区注重人社、综治办、司法、法院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统一法律法规适用口径,统一裁审尺度,确保每一起案件处理得当。对来访人员超过3人的群体事件,做好监控、预防、报告和处理工作。发现隐患,主动介入,及时调解,确保将劳动人事争议妥善、及时、最大限度地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不断提高调处能力。每年组织两次为期6天的培训活动,组织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学习,集中学习政策法规,集中研讨带有普遍性、倾向性争议。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通过开庭观摩、案件评审、疑难案件合议处理、复杂典型案件集体讨论等形式,努力提升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案件调处结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