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下午,天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与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联合设立的劳动人事争议巡回法庭在天津市劳动人事仲裁院挂牌成立。建立巡回法庭是统一裁审标准,实现“裁审对接”,提升处置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效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新途径。今后,因劳动人事争议不服仲裁裁决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通过该巡回法庭进行调解、解决纠纷。
劳动人事争议巡回法庭主要承担4项工作职能:一是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现快立、快审、快调、快结;二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与人民法院就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新问题进行研讨,确保裁审执法尺度统一;三是定期分析案件态势,及时向企业和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适时发布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白皮书,探索劳动人事争议“事前预防”和“事后化解”机制;四是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揭牌仪式后,召开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研讨会,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典型案件,和平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和新华社、天津日报、天津电视台等媒体记者旁听了案件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