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简介
业界动态
业务范围
工伤赔偿
劳动纠纷
案件分析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首页 > 律师文集 >

业界动态

业界动态业务范围工伤赔偿劳动纠纷案件分析保险(医养生失)人身伤害劳动就业劳动法规劳动保障婚姻家庭
搜索律师文集
关键字
法律援助
电话:13164264137
联系人:马红雪
北京 北京

把巡回法庭设在仲裁院——江苏省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创新之举

添加时间:2017年4月26日   来源: 北京劳动纠纷律师     http://www.bjldlvs.com/

巡回法庭是人民法院的法庭,仲裁院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院。把巡回法庭设在仲裁院,这是江苏省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中的独特设计。

“10年前,我们这里一年申请的劳动争议仲裁也就100多起,基本上都是用人单位提出的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争议。随着用工形式的多元化和复杂化,尤其是2008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后,劳动争议呈井喷式增长,2009年申请仲裁的案件多达4000多起,而且劳动者主动提请仲裁的越来越多。数量多了,但办案质量不能丝毫马虎。所以,这几年,我们仲裁员天天就像打仗一样忙。”日前,在南京市江宁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院,常年奋战在仲裁第一线的纪庆双院长告诉记者。

因为我国劳动争议诉讼实行仲裁前置的规则,所以,劳动争议仲裁的压力必然会传导到法院。 “由于仲裁和诉讼之间的对接不够严密,仲裁裁决和法院判决之间经常出现不一致的情况,这给人社部门和法院都带了巨大压力,而且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也带来了极大不便。”江苏省人社厅调解仲裁管理处副处长吴敏超告诉记者。

面对这种情形,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亟需改进和理顺。

“2007年-2008年,我们与区法院之间建立了联席制度,一个季度开一次会,两家轮流坐庄。2008年的时候,我们还与市司法局联合成立了法律援助站。这些对于缓解劳动争议的压力起到了重要作用。”纪庆双告诉记者。

但真正的大手笔则是出现在劳动争议仲裁实体化建设的过程中。江宁区在2005年就开始了实体化建设,而江苏省仲裁院建设的跨越式发展则是在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之后。 “到目前为止,江苏省各市、区县已经完成了劳动争议仲裁的实体化建设。”吴敏超告诉记者, “在硬件上,全省的仲裁院基本上都是按一大一小两个仲裁庭和一个调解室的标准建设;在管理机制上,我们开发出了仲裁软件管理系统,让所有案件的处理进程在网上都能实时看到。而且,全省市、区县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院,已经全部设立了巡回法庭,让仲裁员和法院的法官或书记员一起调解、裁判,实现了裁审之间的无缝对接,大大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同时,也为审判员和仲裁员相互学习、相互沟通、相互了解、协调办案创造了条件,有利于加强法官队伍和仲裁员队伍建设。”

记者先后走访的南京江宁区、苏州太仓市、南通海安县等地的数个劳动争议调解仲裁院,都看到了“劳动”徽章与国徽 共存的景象。海安县劳动争议调解仲裁院的金峰院长告诉记者: “如果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满意,不出仲裁院就能找到法院,劳动法庭也能很快组成。如果需要法律援助,县司法局每天都安排两位律师在仲裁院坐班。”

纪庆双告诉记者,今年受经济形势的影响,区里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数量又有所上升。不过,他的话语中也透露着自信,因为他们现在的办案质效与10年前已不可同日而语。




首页 | 律师简介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北京劳动纠纷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264137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