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督促整改不放松。通过积极协调、帮助指导、及时督促、狠抓整改等办法,全面督促欠薪企业及时支付拖欠的民工工资。针对因企业经营困难,无力一次性支付清的企业,及时组织平等协商、制定支付措施、完善协议手续等形式,确保民工工资落实到位。
落实包案责任不放松。深入贯彻落实包案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确保领导干部做到“五个亲自”,确保问题处理定人、定责、定时、定性,实现案结事了,确保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目标。
开展专项行动不放松。在全年范围内,依托劳动保障“两网化”平台,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结合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开展无时不有,无处不在的双随机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及时协调、现场解决。对全县用工单位实行动态监管,确保专项行动无死角,无漏洞,重点突出。
联动严厉打击不放松。充分发挥两法互动、司法联动机制作用,通过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强化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联合治理力度。热情接待来人来信来访,依法处理投诉举报案件,严厉了打击涉嫌欠薪犯罪行为,形成了震慑合力,保障了职工利益。
2016年以来,通过督促整改,纠正违法违规行为106起,补签劳动合同700余份,补发1.5万余名劳动者工资约2亿元;落实领导包案调处61件,切实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