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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法律援助
电话:
13164264137
联系人:
马红雪
北京
北京
北京市推销员、秘书鉴定范围
添加时间:
2017年9月4日
来源:
北京劳动纠纷律师
http://www.bjldlvs.com/
1、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的推销员、秘书培训机构的毕、结业生;
2、本市各类大专院校,职业技术院校,凡开设统一鉴定职业专业,接受正规学制教育并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毕(结)业生;
3、从事推销职业的企业内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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