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简介
业界动态
业务范围
工伤赔偿
劳动纠纷
案件分析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首页 > 律师文集 >

案件分析

业界动态业务范围工伤赔偿劳动纠纷案件分析保险(医养生失)人身伤害劳动就业劳动法规劳动保障婚姻家庭
搜索律师文集
关键字
法律援助
电话:13164264137
联系人:马红雪
北京 北京

【案例分析】出事故交强险过期一天, 司机自负6万赔款

添加时间:2015年2月2日   来源: 北京劳动纠纷律师  Tags: 赔款   http://www.bjldlvs.com/

   2014年3月19日,张某驾驶小轿车与王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王某受伤。王某起诉张某及保险公司索赔损失。

   庭审中,张某委屈地说,当时王某从旁边路口骑电动车突然冲出来,速度很快导致事故。交警到达后,他看王某伤得不重,且他的车有交强险和商业险,以为都能走保险报销,就好心同意按照同等责任划分。且因王某家里困难,他主动垫付1.2万元治疗费。但事后才知道,事发前一天他的交强险赶巧到期。

   经查,张某车辆的保险到期日是2014年3月18日24时,事故发生时过期尚不足一天,但商业险没有过期。本案中,张某只能自行承担交强险的赔偿责任。

   经过调解,张某一次性赔偿王某5.7万元,垫付的1.2万元不要求返还。商业险保险公司也同意一次性给付3万元医疗费和二次手术费。

【温馨提示】依据交强险的赔偿规定: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赔偿不在划分责任,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再依据事故双方的责任,划分赔偿数额。因些,有车一族们在关心车辆的安全性能时,也要关注车辆交强险的有效期,避免自己不必要的损失。

==============================================================

欢迎大家分享、转载,想获得更多法律信息,解决您在公司运营中的劳动关系、劳动争议、工伤赔偿、人身损害方面法律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与我联系,马红雪律师将亲自为您排忧解难:


1、马红雪律师电话:13164264137。

2、马红雪律师QQ号:2985655245。

3、马红雪律师微信公众平台,在公众号中搜索mahongxue_lawyer,或扫描此二维码。

4、马红雪律师个人微信,在添加朋友中搜索mahongxuelawyer,或扫描此二维码。




首页 | 律师简介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北京劳动纠纷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264137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